菲律宾Occupancy Permit怎么办理?费用多少?

房屋、辦公室或商店完成建築施工或室內裝修後,業主不能立即使用該建築物。根據菲律賓國家建築規範(National Building Code of the Philippines),在使用該建築物之前,應由該建築物所在市政府的建築管理辦公室(Office of the Building Official)簽發和批准使用執照(Occupancy Permit,又譯:交付使用许可证),本地有些地方政府也稱為使用證書(Certificate of Occupancy),其目的是確認房屋或建築物合乎建築法規及安全規範。為獲得使用執照,需向建築物所在市政府的建築管理辦公室(Office of the Building Official,簡稱OBO)提出申請。


在初次勘驗現場後,確認大致與建造執照(Building Permit,又譯: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)經審批過的設計圖相符合後,市政府核發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供OBO進行終驗,如終驗通過即核發Occupancy Permit
使用執照(Occupancy Permit,又譯:交付使用许可证)

以下是申請所需的材料清單以及事前需取得的許可證:

  • 經批准的施工設計圖說
  • 竣工圖和規格(As-Built plans and specifications,此文件應由建築師/工程師以及業主簽署並蓋章)
  • 建造執照(Building Permit)
  • 電力安裝施工許可證(Electrical Permit)
  • 衛生/管道安裝施工許可證(Sanitary/Plumbing Permit)
  • 機械安裝施工許可證(Mechanical Permit)
  • 建築竣工證書(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 for Building,此文件應由建築師以及業主簽署並蓋章)
  • 電氣竣工證書(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 for Electrical,此文件應由建築師以及業主簽署並蓋章)
  • 衛生/管道完工證書(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 for Sanitary/Plumbing,此文件應由建築師以及業主簽署並蓋章)
  • 機械完工證書(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 for Mechanical,此文件應由建築師以及業主簽署並蓋章)
  • 施工日誌(Construction Logbook,該文件應由建築師和土木工程師簽字蓋章)

在菲律賓進行住宅大樓、排屋、透天房屋、別墅、工廠及商用辦公大樓的建造或裝修工程之前,業主應向當地政府部門申請Building Permit(建造執照,又譯: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)。